播出时间:2008-4--8 午餐话题 11:30-13:00 主持人:黄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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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深圳市民吴小姐将在香港吐痰被罚1500元的事发在网上,短短两日竟然得到上百回复(相关报道详见4月1日本报)。市民纷纷呼吁深圳向香港学习。而当事人吴小姐也与记者取得联系,称当日未缴罚款,回深后发现缴款困难,事后请香港同事帮忙缴款。本报记者昨日重访事发地,并从食环署的执法人员处了解得知,香港开出罚款有21天宽限期,一直不缴就要告上法庭,并会致使当事人出入境时会有麻烦。
本报特派香港记者昨日根据吴小姐的罚单开出地址,一路找去旺角。到达奶路臣街15号D对面的人行路。香港街道建筑按照单双号分列两侧,在15号D的位置,正好是中旅旺角分社,临街的窗口售卖从旺角开往皇岗以及广东各地的巴士车票。不少内地人在此处订票,有个用普通话打电话的男子,手里拿着烟头,记者都担心其烟头没扔进烟灰缸会导致被罚款1500元——因为在香港不仅是向地上吐痰,就算向垃圾桶顶部的烟灰缸里吐痰被抓住的话都要被罚款1500元。如果不注意的人,在这里违反条例被罚款,看来并不奇怪。
记者在附近见到有食环署执法人员,肩膀挂着个对讲机,腰间别着个抄写本。本报记者向执法人员询问,“如果内地人被罚款跑回内地去了,你们怎么办?”该名执法人员笑着说,我们执法对香港人和内地人都是一样的。一般来说,在发现有违法行为,开出罚款单后,署方会给21天的缴款期限,若到期没有缴罚款,就会按照罚单上抄下的地址邮寄通知书,提醒应该缴罚款了。如果在发出书面通知20天之内,还没有人缴罚款,署方的检控组就行动,向法院提起控告,并要计算罚款利息,还会通知香港入境处。不管是香港人还是内地人,逃避罚单,在进出香港过关时都会遇上麻烦。”
■回访
在深圳缴香港罚款很难吴小姐后来请香港同事代缴,市民呼吁效法香港
本报讯 (记者徐超 庄树雄)前天,当事人吴小姐与记者取得了联系。吴小姐说她本人其实很反感随地吐痰的行为。事发当天她正陪一个朋友逛街购物。“当时我的包刚好被朋友带到一家店里去了,我在外面没有纸巾,情急之下找到一个沟渠,我想吐到那里面去至少卫生一点。”可没想到,突然过来一名穿着食环署工作服的人,质问她是不是吐了痰。
“我当时想都没想就承认了,但我也把情况跟他解释了。”经过一番解释还是没用,工作人员最后给吴小姐开了罚单。吴小姐说她当天就赶回深圳了。后来才发现罚单上面提供的6种缴款方式,包括通过银行柜员机缴、用“缴费通”缴、通过互联网缴、通过电话理财缴、邮寄支票、汇票或本票和亲自到邮政局缴都不适用。最后她特意请在香港的同事帮她缴了。
“我知道吐痰不好,这只是一个特殊情况。”吴小姐说,以前在香港没有看到宣传,根本不知道要罚1500元。虽然罚得重了一点,她对于这个政策还是支持的,但她希望在深圳也有这样的法律。
吴小姐说,她发帖的初衷也就是让深圳的人了解到香港先进的意识和制度。
吴小姐的初衷明显是达到了。昨日记者在深圳房地产信息网上看到,这条帖子的回复已经上百。网民们纷纷呼吁深圳效法香港。但“前提是:一定要在各大媒介做足宣传,至少三个月,确定罚款力度与执行时间,做到人人皆知,然后严格执行。”有网友这样说。
对此,港人李小姐则认为,在香港还是很少见到随地吐痰的现象,就是很多内地人在香港也很讲究卫生,“这个最重要还是人群的力量,其实罚款还不是最主要的。”事实上,食环署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人手来监督整个香港的街头巷尾。但她认为港府对于环保的宣传还是很多的,“罚款的警告在很多的地方都可以看到,电视里面也经常有广告标语。”
【听众意见】
1、是一个法治社会的真实写照。从法律到执法到执行,每一样都是非常严肃,必须执行的。程序的制定也是严谨有效的,所谓法不容情。
2、我们身边也有不少的条条律法,为什么就执行不了呢?原因:人们目中无法,执法者不严格执法,也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执法者的工作,很多样东西是脱节的。
3、我们宁愿用再多的执法成本来让被罚者得到制裁,也不愿见到有人能逍遥法外,树立一个不好的榜样。
4、文明也是要靠重罚才建立的,要坚决不手软。
5、不要以麻烦、困难作为懒政的借口。
【以下欢迎大家继续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