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犯罪惩处时要谨慎?
播出时间:2008-11-10 11:35——13:00 参与热线:36237238、36234321
【事件】
前几天,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刘家琛在广州讲学时说,现在公安司法机关对独生子女的惩处要谨慎,对有悔过表现的独生子女,更应该用“宽严相济”的精神处理,因为他们背后有众多老人需要赡养,处理不当,会影响很多人。
独生子女夫妻要赡养双方父母,甚至爷爷奶奶,生活压力大。夫妻二人假如有一人触犯法律,要被判刑,将严重影响几代老人的生活。昨天,在广东警官学院,刘家琛以“公安职权优化配置”为主题进行演讲。他说,该判刑的一定要按法律严格惩处,但有些人所犯罪行,社会危害不大,本人犯罪后有悔过表现,惩处这种人,应该多从社会角度考虑。
刘家琛说,几年前,一名成绩优秀的高中生,因家里穷,交不起300元学费,最后跑到加油站拿刀抢了300元,当地法院一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这个高中生如果这样的话一辈子就完了,一个好端端的家庭也毁了。”刘家琛说,他得知情况后,请当地认真研究。最后,这个高中生被判缓刑,照样参加高考,毕业后工作非常出色,他找到当地中级法院,要重金感谢,因为一纸改判改变了他的命运。
【听众意见】
【赞成方】
独生子女绝大部分是因为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特殊国情的结果,也可以理解为相当部分的家长为了支持国家而作出的巨大牺牲,所以他们的子女如果触犯了律法,只要不是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危害,也应该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他们身后都有4——8位的老人,也需要他们的赡养和精神的安慰,假如惩处不当、过严,就会给这个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并且会延续很久,甚至会产生仇恨。所以法律追究是必然的,但在量刑使要考虑轻一些。
【反对方】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法制社会的基本准则,决不能你是独生子女就轻些,我是非独生子女就重一些,哪会纵容他们违法,造成社会的秩序混乱,至于说如果是青少年犯罪,可以本着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宽严相济的精神来处理,这是体现国家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是毫无疑问的,但不是针对独生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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