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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征求意见
来源:羊城交通台     2010-08-10 20:20    
 

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征求意见

 

根据广州市道路交通现状,为缓解广州市区白天道路交通压力,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在近期进一步调整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为保障交通管制措施的可行性,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出反馈意见。

一、征求公众反馈意见的时间:

2010年8月11日至24日期间,其中以信件反馈意见的要预留一定的时间提前寄出信件。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电子邮箱:huoche2010@163.com。

(二)纸质信件: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勤务管理处收,邮编:510640,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货车限行意见”。

 

附件:1、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

2、《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07〕277号)

 

附件1

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征求公众意见稿)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10年   月   日(具体时间待定)零时起,对我市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广州市籍(含从化、增城市)号牌5吨以上(含5吨)、外市籍号牌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通行:

东面: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路段)、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茅岗路段)、茅岗路(不含)、广园快速路(茅岗路至奥体路)、奥体路、大观路(奥体路至云溪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桥以东路段)以北;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埗桥,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桥至丫髻沙大桥)、增埗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黄石东路(不含)、白云大道(黄石东路口以北段,不含)、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云溪路段)、云溪路以南。

二、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段)南往北方向]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号牌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通行: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东以南段)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茅山互通立交以南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西环城市快速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以南。

三、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24小时禁止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通行。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07〕277号)同时废止。

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在准许货车通行的范围和时间内,如另有规定禁止货车行驶的路段,则按规定执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发稿:路路通
最后更新:2010-08-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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